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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嘉兴市市域内嘉绍高速公路(北接线)沿线广告牌租赁权挂牌文件


本中心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嘉政办发(200718号文、市政府(200685号专题会议纪要,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嘉兴市市域内嘉绍高速公路(北接线)高速公路等路段各类广告牌租赁权(详见清单)进行公开挂牌出让,为确保本次挂牌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国有产权的增值保值,特制定本挂牌文件,竞买人须遵守本文件条款并受此制约。

一、本次挂牌标的以各广告牌所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标段:

嘉兴市市域内嘉绍高速公路(北接线)沿线56座广告牌租赁权(具体广告牌价格及位置详见清单,本次广告牌设置使用权期限为5年)

二、本次挂牌标的以目前现状为准。

中心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取得《挂牌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内容,对挂牌出让内容有疑问的,应在报价前向本中心咨询。竞买人可现场察勘挂牌标的,对该挂牌标的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前提出。竞买人一旦报价,均视为无异议。

三、本次挂牌标的的竞买人范围。

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资质的广告经营单位,且注册资金在10万元(含)以上的。

四、挂牌出让程序

1、本次挂牌报名、竞价地点在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在报名截止日(2013926)前,竞买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③中心需要竞买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资质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付挂牌项目保证金50万元,填写《竞买申请书》;(保证金帐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行营业部399901040042598帐户内。)

3、挂牌项目竞价时间为201392715时;

4、挂牌成交后,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按时与委托人签订《户外广告牌租赁协议》。

五、挂牌竞价程序

1、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布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加价幅度,并宣布竞价开始。

2、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报出该最高挂牌价格的为竞得人,敲槌宣布成交。落槌前,竞买人仍可加价,进入下一轮

3、竞价时,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额,高于加价额则不受限制,但必须是规定的加价额的倍数,否则挂牌主持人对其加价不予认可。

4、挂牌主持人宣布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与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成交标的的价款。未按规定支付价款或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其挂牌保证金予以没收,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取消该买受人已竞得的广告设置使用权,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各项损失。标的再行挂牌出让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挂牌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费用。再行挂牌的价格低于原挂牌价格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5、挂牌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签订《户外广告牌租赁协议》时一次性支付第一期年租金、年租金10%的租赁保证金及交易费用;第二期年租金须在第一期末前30天内,一次性直接支付给委托方,以此类推。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行营业部399901040042598帐户内。如未竞得标的的,其保证金在竞价会后3日内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6、买受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付款均须将第一期年租金划入本中心帐户后,方能办理挂牌标的的交付手续。

7、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最终成交总额1%的交易费用。成交总额为5年广告牌租赁价总和。

六、特别说明:

1、本中心在接受咨询及提交的出让资料中,对出让标的介绍、评价或意见性文字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因印刷、复印等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实测数据和有效证件、文件为准。

2、有关户外广告牌租赁事项按《户外广告租赁协议》执行。

3、在嘉绍高速公路(北接线)沿线范围内有政府统一指定的公益广告牌和未来按户外广告牌设置规划要求作适当补充完善的广告位。

4、本期推出的户外广告牌,中标单位应向属地规划建设局和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手续。

5、高速公路沿线建控区外的户外广告牌,其外接电源和照明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外接电源的联系和安装,其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外接电源产权在本协议租赁期满后移交委托方单位,不作补偿。

6、广告牌的牌面材料采用广告牌面铺底材料布。首次挂的广告牌面铺底材料布由甲方提供,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

7、为美化周围环境,户外广告牌牌面若遇租赁空标时间,中标单位应及时调整做好宣传中标单位的企业形象或社会公益宣传的布设,不得出现白版。

8、本次挂牌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凭《成交确认书》和设置使用权证办理广告发布手续。

9、本挂牌附件各协议样本及网上公布协议样本,买受人需按照样本规定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做修改。

七、出让双方当事人均须遵守本《挂牌出让文件》。如因本中心、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的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有过失的一方对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在竞价会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中心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八、本《挂牌出让文件》由嘉兴市产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嘉兴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