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

公告公示

嘉兴公共自行车使用服务公约


凡具备嘉兴公共自行车使用功能的持卡人(以下简称“乙方”),承诺遵守嘉兴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制订的服务公约,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各项相关管理规定和使用规范。

2、甲方在各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向乙方提供公共自行车服务。借车时间为每日7:00(含)至18:30(含),还车时间为每日7:00(含)至19:00(含)。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3、甲方客服中心服务热线为0573-89976100,服务时间为每日7:00(含)至19:00(含)。

4、甲方有权合法的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的个人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资料保密。乙方同意甲方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向乙方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信息。

5、乙方持有的卡或借用的公共自行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因乙方保管不善、将卡或所借用的公共自行车交他人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本人承担。

6、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等客观原因导致卡或公共自行车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将协助乙方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7、乙方持有的卡遗失时,乙方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乙方在挂失生效前所发生的损失及其他损害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应爱护车辆,文明骑行,发现或发生故障应及时处置或到就近服务网点修复及调换。遇自行车损坏、丢失,应及时报损、报失,并按相关标准赔偿。

9、乙方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或法律责任。乙方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应由纠纷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使用自行车48小时内未归还,或发生有违约、违规、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其相关服务和用卡权力并保留相关追溯权力,由乙方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11、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嘉兴公共自行车使用服务公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